2008年森林小學朱台翔校長巡迴演講「教出會思考的小孩」,請家長踴躍報名參加。
時間:97年5月4日〈日〉上午九時
地點:桃園縣婦女館國際演藝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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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辦理「生命的奇幻世界」網站推廣活動
1.歡迎全校師生踴躍上線使用。
2.97年4月12日至27日舉辦有獎徵答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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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台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舉辦之「蜘蛛自然生態展」企劃案乙份,請師生踴躍參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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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體育場辦理泳訓課程---分為:成人班及兒童班
桃園縣立體育場97年游泳訓練活動計劃招生簡章
一、 開課期間:5月5日至5月30日,每週一、三、五共計12堂課。
二、 參加對象:本縣身高130公分以上民眾。
三、 上課地點:桃園縣立游泳池
四、 課程內容:兒童泳訓班及成人泳訓班,課程說明如附件。
五、 報名方式:填妥報名表、家長同意書並攜帶活動費親自或代理報名。
六、 報名日期:4月18日起至4月30日或額滿為止。
七、 報名地點:桃園縣立游泳池,地址:桃園市中平路34號tel:(03)220-8843
桃園縣立體育場,地址:桃園市三民路一段一號tel(03)3194510#355
八、 參加活動注意事項:
(一)學員請衡量自我身體狀況,若有不適於從事本項活動者,請勿參加。
(二)上課:
1.請依照各班上課日期、時間及地點出席,本場不另通知。
2.學員請主動出示上課證,本場不定期抽查。
3.本場謝絕旁(試)聽及攜伴參加,以免影響上課秩序及學員權益。
(三)停課:
1. 依照政府機關行政辦公日曆表,逢民俗節日或其他休假日(含彈性休假)停課,課程順延。
2. 逢颱風、豪雨、地震等不可抗拒之重大天災,是否上課,均依照人事行政局或縣府規定,不另通知,課程順延。
(四)退費:
1. 經報名因故無法參加時,請於4月30日前申請退費,逾期不受理退費。
2. 特殊因素須辦理退費,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醫院證明、兵役召集令、人事調職令等),並於開課一週內辦理。
3. 辦理退費,請持活動費收據至本場活動組辦理。
(五)低收入戶之優惠,請出示戶籍所在地之鄉(鎮、市)公所出具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文件,憑以免繳報名費。
(六)班級報名如未達開班人數,將不予開班並由本場通知辦理轉班或退費手續,敬請學員報名後務必妥善保留收據。
(七)若有未報名或冒名頂替上課者,經查獲,先予口頭警告;再者依法送辦,且兩年內不得參加本場開辦之體育課程。
課 程 表 | ||||
項 目 |
上課時間 |
教 師 |
報名費 |
備註 |
兒童泳訓初級班 |
5/5~5/30 每週一三五18:30-20:00 |
桃園縣游泳裁判教練協會 師資群 |
2,000 (12堂課) |
每班招收人數15人 |
成人泳訓初級班 |
5/5~5/30 每週一三五14:30-16:00 |
2,500 (12堂課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