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剛改了昨天考的數學小考-第五單元考卷,天哪!粗心的+觀念搞不清楚卻還使用《後項-前項+1》的方法計算者,還真多哪!

       再講解一次

       例題一:從2月5日到2月8日出國去玩,一共玩了多少天?

       巫老師的解題技巧:先將日期依序寫好2/5      2/6       2/7       2/8,接著在2/5的上方寫圈圈1、 2/6的上方寫圈圈2、2/7的上方寫圈圈3、2/8的上方寫圈圈4、 ,如此,便得知答案是〈4〉天。

       例題二:9月27日星期一,則9月30日是星期幾?

       巫老師的解題技巧:先寫一橫列的   日  一  二  三  四  五  六,再將9/27寫在星期一的下方,依序9/28寫在星期二的下方,9/29寫在星期三的下方,9/30寫在星期四的下方,答案就出來啦!

       但是例題一,觀念清楚者會使用算式《8-5+1=4》,但是搞不清楚者僅寫到8-5=3,少了+1的部分,因此,錯啦!星期一再要求那些搞不清楚者,不要使用算式《8-5+1=4》,還是乖乖利用巫老師教的解題技巧,雖然要花多一點時間寫,但至少答案不會錯。

      我打算這張考卷星期二再考一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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